计费分量是被输送的货品在计划运费时的名义分量的简称。货品在托咐输送时,原本际分量常常与所选用输送工具的符号载运吨数不一致。如:在铁路输送中,使用30吨货车,无论装足与否,一致按30吨符号分量计收运费。

在公路输送中,也是以车辆标志吨位计重。在水路输送中,除轨则以10千克为起始计费分量外,还轨则了换算分量,如活牛、活马每头换算计费分量为800千克等。商品在托付输送时,本来际分量不过计费分量的一个基数,并不等于计费分量。

计费分量是输送部门估量货品(包裹)运费所选用的分量。一般以现实分量为基础,但不时又与现实分量有所差别。详细有以下几种区别方式:

1、标定分量。对于整车(船)输送,无论现实装载分量是不是抵达标定吨位,均按车(船)标定的分量计费。集装箱输送则以箱为谋划单元,岂论所装货品实重几多。

2、换算分量。对于不宜用衡器计重的货色,则按体积或单件换算成的分量计费。

3、现实毛重。各输送部门谋划运费大多数按货色的毛重谋划。

4、现实净重。有些货色因不需包装,其计费分量按其净重打算。其余,各类输送体式格局分别规定了计费的最少分量,不敷该分量时,也按该分量计费.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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