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好,大家对泳装照简历中的手机号主回应:被面试过的公司恶搞很关注,下面小雪整理下相关的信息,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!

原标题:复旦毕业生简历衣着暴露?校方回应!

6月26日,一份复旦大学女毕业生的求职简历流传网络,其附带照片衣着暴露。

简历内容显示,毕业生刘某帆,现年23岁,于2019年6月至2023年就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。

曾在上海两家企业实习,求职意向为文秘、行政。

该简历还包含专业技能、自我介绍等内容以及一个手机号。

引发网友关注的是,这份简历右上角所附的照片不是常见的登记照,而是一张年轻女子泳装照。

据极目新闻报道,记者向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反映,工作人员回应称,该女子并非该校毕业生,应该系不实信息。

该工作人员说:“这位同学不是我们学校的,也不是我们学院的,这个一看就是假的,比较夸张吧,随手举报吧。”

记者还联系了上述简历上的两家企业。

其中一家企业负责人表示,没有这样一名刘姓女子在公司担任过总经理秘书。

另一家企业员工表示不清楚此事。

这份简历上所附手机号主人用短信回应记者称,应该是被面试过的公司恶搞了,暂时不知道是哪家公司。

但这位机主是不是刘姓女子?简历上的相片是不是她的?机主表示不愿多说,担心伤害。

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蓝天彬律师分析称,如果有人未经许可,盗用他人照片制作恶搞的简历,涉嫌侵犯当事人的肖像权、名誉权。根据民法典规定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、污损,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。

未经肖像权人同意,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、复制、发行、出租、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。

蓝天彬律师认为,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,要求行为人承担停止侵害、消除影响、赔礼道歉、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,还可以向公安机关及时报警。

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,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
有网络截图显示,6月24日,一家企业的林姓人士发朋友圈放出了上述简历图片,并对该女子及复旦大学进行了指责。

这就表明,用人单位对这种简历是很反感的,认为不该是这样的“画风”。

可见,这样的求职简历根本就不是“敲门砖”,而是要被“拍砖”。

不符合常理的求职简历,为何在网上流传?

上述林姓人士称,他所在的企业收到了这份简历。

他表示,既然手机主人表态是恶搞,他将删除那条朋友圈。

那么,是谁发出了这样的简历?上述简历中提到实习过的两家企业,其中一家企业负责人表示,没有这样一名刘姓女子在公司担任过总经理秘书。

另一家企业员工表示不清楚此事。

这份简历上所附手机号主人用短信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,应该是被面试过的公司恶搞了,暂时不知道是哪家公司。

机主的担心可以理解,如果这份简历确系恶搞,也不妨勇敢报警以揪出恶搞者,让这样的人付出代价,因为恶搞的简历已涉嫌违法。

据律师分析,如果有人未经许可,盗用他人照片制作恶搞的简历,涉嫌侵犯当事人的肖像权、名誉权。

简历造假也不少见,2022年9月,上海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一则行政处罚信息称,某家政公司以“清华-保姆阿姨【35k】管家”为标题撰写的商业宣传为虚假内容,依法处罚20万元。

“清华大学毕业生做家政阿姨”就被证实为编造的虚假宣传(来源:解放日报)

据介绍,该家政公司发布的帖子称,90后家政服务人员李某本科毕业于清华大学,并配有一张女性的头像照片。

此后,“清华毕业生做家政阿姨”的消息引发热议。

实际上,该家政公司在发布上述商业宣传时,并没有收到清华毕业生正式求职简历和应聘申请。

该商业宣传“人员基本信息”内容中,李静为其虚构的人名,其对应的性别、籍贯等信息也为虚构,宣传内容中所配的女性“头像照片”也是该家政公司通过互联网委托他人利用电脑软件修改虚构,现实中并无实际人员与之对应。

“清华毕业生做家政阿姨”查无此人,“复旦毕业生泳装照求职简历”也被各方否认,那么,这个简历是否系类似的虚假宣传套路?是被人才中介之类的机构编造假求职简历来博眼球,还是被面试过的单位员工恶搞后流出?个中详情尚不得而知。

希望此事能有个真相大白的结果,将幕后黑手揪出,以儆效尤,也是激浊扬清,维护良好的社会风尚,保护求职者的信息安全,不让恶搞者得逞。

以上就是关于泳装照简历中的手机号主回应:被面试过的公司恶搞的相关信息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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